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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京都酒集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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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名称 京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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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分类第 33 类 |
| 住 所 北京市红星东高地北 法定代表人 李敦永 注册资金 393万元 邮 编 100076 电 话 67992309 经济性质 全民 始建于一九七九年,坐座在北京天安门正南十二公里的南苑东高地北。年生产京都牌系列白酒1万吨,年产值5300万元,年创税利1100万元。 京都商标注册时间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五日,续展时间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五日。曾于一九九五年被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。 京都牌系列白酒平均年销售量在6千吨以上,北到丹东,南至三亚,遍布全国二十多个省、市,四百多个销售网点,并由合资方香港通德公司销往香港、泰国、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。 京都酒厂先后被评为国家计量合格单位;北京市重合同守信誉单位;全国酒文化优秀企业;全国食品行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。 京都酒被评为北京市优质产品;中国消费者信得过产品,曾荣获和蝉联市优、部优、国优,并于一九九三年参加泰国国际博览会一举获得国际金奖。 我厂非常重视商标的管理工作,厂长李敦永亲自抓,并建立组织,健全制度,责任到人,对商示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亲自过问,亲自把关。对市场上出现的假冒伪产品,我厂不惜代价,组织人力、物力,进行打假,曾在山东临沂地区,山西长治地区,河北衡水地区摧毁制、售假京都酒窝点二十多处,为厂里挽回了经济损失。有力地捍卫了京都商标形象和尊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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