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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
朝阳区新源西里中街12号
法定代表人 靖洪魁
注册资金 391万元
邮 编 100027
电 话 64652923
经济性质 全民所有制
“春华秋实,稻谷飘香”。久负盛名的中华老字号“稻香春”已有整整80多年的历史
。自1916年在东安市场的北门开设了稻香春南味食品店以来,发展至今已成为集产、供、销 一体的北京稻香春食品公司。
公司始终保持前店后厂、自产自销的特色,同时在保持传统风味的基础上,不断推陈 出新,自制各色糕点品种达上百余种,尤其是粽子、年糕、元宵、汤圆、中秋月饼,更是做
到选科精细,质地优良,制作考究,老少皆宜。公司所属的各商店不仅保留了稻香春传统的 经营特色,而且始终坚持“四个第一”即:信誉第一、质量第一、服务第一、顾客第一。
1964年,郭沫若先生为“稻香春”书匾,使之蓬荜生辉;
1992年、1995年“稻香春”连续两届被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;
1993年,被国内贸易部授予“中华老字号”企业。
1996年至1998年本企业的经济效益连续三年逐年递增10%,三年来除自营店销售外,在
各大中型商场建了5个销售专柜,在全市的销售网络达90多家,年销售额均达四千多万元, 利税达二百多万元,在同行业中趋于领先地位。由于本企业产品重质量,在产成品加工中严
格按行业标准和卫生部门标准执行,因此无论从产品的制作、包装、销售都深受广大消费者 的欢迎。尤其是在本企业的自营店中,不仅注重产品的展示,更注重员工的服务,特别是加
强现场管理,礼貌待客、童叟无欺,开展各项便民、利民、为民的服务活动,从而赢得广大 顾客的好评。
因为本企业的商标是连续两届被认定的著名商标,而且又是久负盛名的中华老字号企 业,所以对员工特别强化商标意识教育,使全体员工的一言一行都力争做到无愧于享有的盛
誉。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指定专人进行商标管理,定期学习《商标法》以及商标协会下发的 有关材料,以期对商标的运用,管理逐步走向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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