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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唱片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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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名称 “中国唱片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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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分类第 9 类 |
|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李鼎祥 注册资金 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万元 邮 编 100866 电 话 66092020 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中国唱片总公司(亦称中国唱片社),是直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领导的国有文教企业,创建于1949年,是国内规模最大、历史最久,集编辑、生产、发行、销售于一体,内外贸易并举的国家音像出版单位。 公司总部设在北京,下属有上海公司、广州公司、成都公司,目前公司有职工3500人,不仅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编辑队伍,还拥有一批录音、工程技术、企业管理的专门人才和大批熟练工人,全公司拥有大小录音棚八个,装备了世界上先进的微机控制的大型调音台和32轨数码录音设备。 中国唱片总公司近50年来出版了大量唱片音带,推出了许多优秀作品及歌唱演员,从1949~1996年共编辑出版各类音像制品38000多个片(盒)号,发行量9亿张(盒),随着音像制品高科技产品的发展和普及,公司音像制品又有了很大的丰富和发展,在原有盒带、CD的基础上,又拥有了一批新的载体如:CDG、CD~R、CD~I、VCD、CD~ROM,内容涉及面比较广泛,包括:国内外文艺节目、教学、科普、文学、文献、少儿节目等,其中出版品种最多、发行量最大的是音乐戏曲文艺节目的唱片和音带,汇集了古今中外多种文艺形式,不同艺术风格的优秀节目,反映了我国表演艺术的主要成就,介绍了外国文艺节目的精品。 多年来,我公司已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同业进行文化交流,产品销往港、台、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,并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。 我公司“中国唱片”商标在1995年第二届北京市著名商标评比中被评选为著名商标,这是专家及消费者对我们商标产品质量的认可和肯定,近3年来,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,尤其是音像制品翻、盗版现象比较严重,对我们的经营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但是著名商标产品是受国家有关部门保护的,如有假冒产品侵权,工商管理部门的介入更加大了打击的力度,从这一点来看,著名商标的评选就是国家对著名商标产品的重视,它即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,也促使企业不断改进技术,提高产品质量,增加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份额,提高产品的知名度,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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